在科技時代,我們習慣了用數字說話。比如,在購買酸奶時,我們會看它的熱量值是多少,在買車時,我們會將它的功率值作為參考。同樣在葡萄酒市場上,我們也傾向根據每款酒的評分,來判斷它的品質,因為我們認為數字比 “品質好”這樣的定性地描述更有說服力。
其實,相關專家表示,葡萄酒的相關評分并不能完全反映葡萄酒的品質。為什么呢?
1、分數并不能衡量一切東西。當被問及“葡萄酒的評分是用來衡量什么的?”“葡萄酒的品質”這樣的答案會脫口而出。但是品質與長度及聲壓不一樣,它沒有像米、分貝或秒這樣的單位。品質是對葡萄酒各個方面的綜合評價,會涉及到各要素的和諧度及復雜度。而這些單個要素本身也沒有單位,它們無法用數字來衡量。因此,葡萄酒的品質是無法用數字精確地衡量的。
2、葡萄酒評分是主觀和武斷的。當然,這并不是說評分是任意的。設想有兩個酒評家要對一千款酒做出評價的場景。假設這兩個酒評家的評分標準是一樣的:他們最喜歡和最不喜歡的酒款是一樣的。那么他們對這一千款酒的評價應該是一樣的,但他們給的分數卻非常不同。A可能給他最喜歡的葡萄酒打19分,而B則可能給最喜歡的酒打18分。因此,葡萄酒的評分是主觀和武斷的,它與個人的信仰及當時的環(huán)境、心情有關。
3、每個人打的90分所代表的含義不同。不同的酒評家所給出的同樣分數并不代表同樣的含義。一款“品質一般”的葡萄酒,他們可能會用不同的分數表示。然后以該分數為中心,向品質軸的兩端增加和減少。比如湯姆•斯蒂文森(Tom Stevenson)原則上是不會給任何一款酒評100分的,詹姆士•韓禮德(James Halliday)評的分也很少超過97分;然而,羅伯特•帕克(Robert Parker)給出的100分卻比99分多;但對于杰西斯(Jancis)而言,她認為可獲得20分的酒是存在的,但遠比19.5的酒少。
4、一個單獨的評分并不包含任何信息。如果不了解酒評家是按什么標準對品質進行打分,我們無法根據一個單獨的分數來斷定一款葡萄酒的品質到底如何。同一個酒評家的兩個分數放在一起,也只能說明一個問題:哪款酒在酒評家眼里更好。不同酒評家的分數是不能放在一起進行比較,因為每個人的標準都不同。
5、普通的數學方法對葡萄酒的評分并不適用。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:在需要對一款酒做出“整體”評價時,參與評分的酒評家所給出的分數會被綜合起來,然后取平均值。其實按照這種普通的數學方法得出的分數并不合理,它并不能代表葡萄酒真正的品質,因為每個人的評分標準和風格都不一樣,如上文中提到的湯姆•斯蒂文森和羅伯特•帕克。
6、精確的葡萄酒分數并不存在。酒評家在給葡萄酒評分時,常會將分數分得很細,以表精確。通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:第一款葡萄酒的評分是16分,第二款是16.5分,而第三款的品質在前面兩款之前,因此它很可能獲得16.25分。但人不可能和機器一樣精準,這些酒評家怎么樣才能確保今天他們評出的16分的酒與上周他們打15.5分的酒品質不一樣呢? 實際上,將分數分得越細,打出的分可能越不精確。
7、語言比數字更直接。分數本身有許多局限性,它需要借助語言來賦予它更多的意思。品質的描述語(如好、差和極好等)可以很好地體現一款酒的品質。這些詞語本身比“17分”含義更廣,并且在傳達信息方面,它比分數更直接。